遠景基金會

  • 林正義(Cheng-yi Lin) 中央研究院歐美所研究員
Published 2022/07/26

臺灣海峽是適用國際航行的海峽

拜登政府在2022年3月版的《指揮官海軍行動法手冊》,即以臺灣海峽作為「適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之實例。
(圖片來源:Depositpohtos)

 

臺灣海峽是適用國際航行的海峽

 

林正義
中央研究院歐美所研究員

 

 2022年6月,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提到「國際海洋法上根本沒有『國際水域』一說。有關國家聲稱臺灣海峽是「國際水域」,意在為其操弄涉臺問題、威脅中國主權安全製造藉口。中方對此堅決反對」。這顯然是針對美國,因為美國政府認定「國際水域」指的是,沒有在沿岸國主權範圍之下,領海之外的鄰接區、專屬經濟區與公海,國際社會享有公海航行與飛越的自由(high seas freedoms of navigation and overflight)。

美國主張臺灣海峽是「國際水域」

 2020年川普任內最後一年與2021年拜登上臺第一年,美國軍艦幾乎每月通過臺灣海峽一次。美國主張臺灣海峽是「國際水域」不是始自川普或拜登政府。1950年韓戰爆發,杜魯門總統決定第七艦隊定期巡邏臺灣海峽,直至尼克森總統上臺決定在1969年11月才結束。美中關係正常化沒有改變臺灣海峽的法律性質。1979年2月,副國務卿克里斯多福(Warren Christopher)在眾議院聽證會,指出臺灣與中國大陸之間的水域不是「內陸水域」(inland waters),而是「國際水域」,受到國際航運的規範。

 拜登政府在2022年3月版的《指揮官海軍行動法手冊》(The Commander’s Handbook on the Law of Naval Operations),指出有五類適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實例分別是:麻六甲海峽(過境通行);土耳其、麥哲倫海峽(長期條約規定);臺灣/宗谷/津輕/大隅/宮古海峽/朝鮮海峽(公海自由);西西里島東北側的美西納(Messina)海峽(不可暫停的無害通過);西奈半島東南側的蒂朗(Tiran)海峽(不可暫停的無害通過)。

拜登政府不會改變對臺灣海峽法律性質的立場

 中國官方想創造臺灣海峽為中國的「領海」、「鄰接區」或「專屬經濟區」的模糊訊息,進一步規範其他國家軍機與軍艦的穿越。北京想減少美國軍艦例行通過臺海,也是繼2020年9月否認臺海上空的中線,再度否認臺海海上為「國際水域」,並在臺灣有事時預為法律依循。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在2017年1月提到臺灣海峽是兩岸共享的「國際水道」,汪文斌的發言之後,中國社科院專家仍持此種看法。

 拜登政府不會改變對臺灣海峽法律性質的立場,認定臺灣與中國大陸的領海之外的臺灣海峽洋面是「國際水域」,美軍可例行通過澎湖以西的臺灣海峽「國際水道」,但沒有保證每月一次,也無須通知臺北或北京。中國日後在臺灣海峽內抵近跟監美國軍艦或軍機的可能性增加,近接的風險也會提高,影響到兩國在2014年達成的公海海域海空軍事安全行為準則的執行。

 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三部分,臺灣海峽是適用國際航行的海峽,是東海與南海的「公海走廊」,韓國與日本長崎以西港口,基於航程的考量,均借道臺灣海峽前往南海,每天數百艘船隻、上千航班穿越臺灣海峽。2015年,中國劃設的M503稱之為「國際航線」,提到「和平走廊」,加上多次提及臺灣海峽為「國際水道」,言猶在耳,「禁止反言」(estoppel)更是習慣法的重要依據。

編按: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遠景基金會之政策及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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