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景基金會

  • 邱亞文(Betty Ya-wen Chiu) 高雄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教授
Published 2022/05/20

WHO大流行公約與臺灣:避免重蹈國際衛生條例之覆轍

今年5月22日至28日的第75屆WHA恢復以實體同步視訊的混合模式召開,國際支持臺灣參與包括世界衛生組織在內等聯合國體系的聲量持續累積。
(圖片來源:https://www.who.int/images/default-source/world-health-assembly/wha74/who_wha74-24may2021_845.jpg?sfvrsn=9623e5b5_17)

 

WHO大流行公約與臺灣:避免重蹈國際衛生條例之覆轍

 

 

邱亞文

高雄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教授

亞太公共衛生學術聯盟臺灣區域主席

 

 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ronavirus Disease 2019, COVID-19)疫情的影響,已連續兩年(2020、2021年)於線上舉行的世界衛生大會(World Health Assembly, WHA),終將於今(2022)年5月22日至28日的第75屆WHA恢復以實體同步視訊的混合模式召開。國際支持臺灣參與包括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在內等聯合國體系的聲量持續累積,尤以美國為最;包括美國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於去年10月26日發表「支持臺灣參與聯合國體系」(Supporting Taiwan’s Participation in the UN System)聲明,以及美國國務院主管管理及資源事務副國務卿麥肯伊(Brian McKeon)於今年4月8日會見WHO幹事長譚德塞(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時當面表示,美方致力推動臺灣成為WHA觀察員,皆對臺灣具有重大意義。

宣示臺灣對貢獻全球衛生的決心

 今年對譚德塞來說亦格外重要,其擔任WHO幹事長的第一個5年任期將屆,5月WHA會決定他是否能夠連任;身為下屆幹事長唯一的被提名人,又得到包括非洲、歐洲等WHO史上最多的28國公開支持,幾乎可以篤定譚德塞將會繼續擔任WHO幹事長至2027年。儘管國際對譚德塞褒貶不一、毀譽參半,但在COVID-19疫情仍未見盡頭的此刻,陣前換將乃兵家大忌,更無人有足夠自信能接得了這燙手山芋;這也是美、中等國都未提名人選參與角逐的原因,從譚德塞競選主打「全球團結」(Solidarity)亦足見其深諳箇中道理。對譚德塞來說,就算是迫於壓力或有心邀請臺灣以觀察員的身分參與WHA,大概也不會選擇在今年橫生枝節;臺灣議題在COVID-19下雖使得「不遺漏任何人」(Leave No One Behind)的普世原則得以彰顯,但對自顧不暇的許多國家而言,卻也不得不因其高度政治性且過於敏感而暫束之高閣。

 臺灣以觀察員的身分參與WHA,自2009至2016年共持續了8屆,葉金川、楊志良、邱文達、蔣丙煌、林奏延等5位歷任衛生署長∕衛福部長,均曾站上萬國宮發表演說,分享我國的醫療衛生成就。我國現任衛福部長陳時中於2017年2月就任至今,卻年年都吃閉門羹,今年更因本土疫情持續升溫而分身乏術,可望由李麗芬政務次長組團赴日內瓦;儘管收到邀請函、獲准入場的機率仍微乎其微,但爭取國際對臺灣的支持、對國際支持表達感謝,甚至宣示我國對貢獻全球衛生的決心,衛服部自是責無旁貸、為所應為。

避免重蹈當年國際衛生條例之覆轍

 在COVID-19以前,《國際衛生條例》(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 IHR)是以國際法律規範的方式維護全球衛生安全,用於國際間防止疾病散播最重要的框架與策略準則。COVID-19的疫情進展至今,WHO和IHR的力有未逮顯然不證自明;是故,在歐盟主導下,WHO於去年11至12月召開史上第2次的特別會議(Special Session),決議制定全新有關大流行防範和應對的國際文書—即所謂的《大流行公約》(Pandemic Treaty),由「政府間談判小組」(Intergovernmental Negotiating Body, INB)負責起草及協商,預計於2024年的WHA提交審議。對臺灣來說,在爭取WHA觀察員以及更實質的參與全球衛生之外;避免臺灣在接下來《大流行公約》的制定、談判、簽署過程中再度被排除在外,是更迫切且影響深遠的當務之急。

 回顧2003年,因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SARS)疫情而促成IHR時隔30年的再次修訂,臺灣便以IHR第三條第三項闡明:「本條例的執行應廣泛適用以保護全球所有人民不受疾病跨國傳播之害。」為法理基礎,積極爭取締約而未果;IHR於2005年通過時,中國直接在條例中加註其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國際衛生條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境,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不僅於此,2005年5月他們更與WHO秘書處秘密簽訂了備忘錄,嚴格限制了WHO和臺灣的交流。中國設下的重重障礙不僅僅讓臺灣成為全球衛生次等公民,也讓全球傳染病防治「不遺漏任何人」的普世原則難以達成。

 去年在WHO討論大流行公約的特別會議上,身為WHA常態觀察員的巴勒斯坦發言表示:「這些會員國工作小組會議,巴勒斯坦都未能參與,違反包容與透明原則,面對COVID-19及未來的大流行,全球應將巴勒斯坦納入。」這樣的態度正是臺灣所需要的,就算是成為觀察員都仍遠遠不夠。相對於2003年,現在的臺灣在傳染病防治上早已不可同日而語,國際情勢亦已然丕變,臺灣應有其本錢更努力避免重蹈當年國際衛生條例之覆轍。

編按: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遠景基金會之政策及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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