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景基金會

  • 林正義(Cheng-yi Lin) 中央研究院歐美所研究員
Published 2022/04/07

美國國會要求拜登政府對中更加強硬

第117屆美國國會因應中國挑戰,參議院在2021年6月通過《2021年美國創新暨競爭法案》、眾議院在2022年2月通過《2022年美國競爭法案》。
(圖片來源:https://twitter.com/FSCDems/status/1489728590015041536/photo/1)

 

  2022年為尼克森總統訪問中國簽訂《上海公報》的50週年,與10年前(2012年)歐巴馬總統定位美中為「積極正面、建設與全面性關係」,有了根本、結構性的改變。拜登政府上臺,第117屆美國國會因應中國挑戰,參議院在2021年6月通過《2021年美國創新暨競爭法案》(US Innovation and Competition Act of 2021, S1260)、眾議院在2022年2月通過《2022年美國競爭法案》(America COMPETES Act of 2022, HR 4521)。參眾議院將整合出單一版本,交由拜登總統簽署。同一面向的兩個法案旨在反制中國的高科技挑戰,並維持美國的競爭力,但龐大的法案條文內有關台灣及美台關係發展的訴求,值得注意。

鬆綁對於「台灣主權象徵」的限制

  參議院與眾議院版本均有「強化美國與台灣夥伴關係」的條文,也有美國派出15至20位政府官員,來台灣擔任訪問學人的規定。兩院最大不同的條文是眾議院增列「台灣外交評估」(Taiwan Diplomatic Review)條文。早在2021年5月眾議員謝曼(Brad Sherman;民主黨,加州)就提出,要求更改「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 TECRO) 名稱為「台灣代表處」(Taiwan Representative Office);美國總統任命並由參議院通過美國駐台灣代表,及給予台灣駐美官員外交簽證而非投資的簽證。外交委員會主席米克斯(Gregory Meeks; 民主黨,紐約州)對此一訴求大力支持。

  參議院版本雖無更改名稱的條文,但在對待台灣政府的條文中,特別指出美國國務院與政府部門應該結束以不合時宜的「台灣當局」(Taiwan authorities)指稱「台灣政府」,而且不須經由美國在台協會,或不能自我限制,而可直接、經常性與台灣對口機關互動。不過,參議院提到這一政策的調整不是要恢復與台灣的外交關係,或改變美國對台灣國際地位的立場。儘管如此,參議院的條文提到凸顯台灣主權象徵的相關規定需要鬆綁。2020年2月川普政府時期,參議員克魯茲(Ted Cruz;共和黨,德州)提出《2020年台灣主權象徵法案》(Taiwan Symbols of Sovereignty Act of 2020);3月,眾議員柯蒂茲(John R. Curtis;共和黨,猶他州)提出相同的版本。兩者均要求國務院鬆綁在美國政府主辦活動出現台灣的國旗或軍徽的限制或禁止。

討論如何因應中國以武力改變台灣的現狀

  眾議院版本有2021年4月康納利(Gerald E. Connally;民主黨,維吉尼亞州)提出《台灣國際團結法案》(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2021年6月眾議員貝拉(Ami Bera;民主黨,加州)提出《台灣和平與穩定法案》(Taiwan Peace and Stability Act),關切中國在國際打壓台灣,要求國務院追蹤提出年度報告,支持台灣的國際組織參與及擴大經濟空間等。這些訴求在參議院版本也有類似的呼籲。參議院針對如何嚇阻中國對台武力威脅,特別提到美國需要協調盟邦與夥伴設計出一套重大的經濟、外交及其他措施,嚇阻或增加中國需付出代價的美國政府整體戰略。拜登總統在立法簽署之後兩星期內需召開內閣會議,討論如何因應中國以武力改變台灣的現狀。

 

編按: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遠景基金會之政策及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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