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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邱亞文(Betty Ya-wen Chiu) 高雄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教授
Published 2023/05/19

論成立國家衛生安全專責單位之必要性

世界衛生組織(WHO)所訂定之國際衛生條例(IHR)宗旨為維護國際衛生安全,也是人類有史以來首次嘗試建構的全球衛生安全協力機制。(圖片來源:Depositphotos) 



論成立國家衛生安全專責單位之必要性
 

邱亞文
高雄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教授兼全球衛生暨安全研究中心主任
亞太公共衛生學術聯盟臺灣區域主席

 
 衛生安全在國際間並非新的議題,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所訂定之國際衛生條例(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 IHR)宗旨即為維護國際衛生安全,也是人類有史以來首次嘗試建構的全球衛生安全協力機制。而歷經SARS等新興及再浮現傳染病的侵襲後,於2005年大幅改版由原先僅規範三種傳染病擴大至所有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International Concerns, PHEIC),包含傳染病、人畜共通傳染病、食品安全、化學品汙染、核能輻射汙染等五大類。

成立衛生安全專責單位為各國之趨勢

 2007年6月IHR(2005)正式實施,194個會員國全數同意成為締約國,且該年WHO世界衛生日便以「國際衛生安全:投資衛生,建構安全未來」(International Health Security: Invest in health, build a safer future)為核心主題,希望各國配合國際衛生條例的施行,加強國家核心能力及全球合作以達成衛生安全。IHR上路至今備受考驗,而百年大疫—COVID-19儼然成為各國反思衛生安全重要性的催化劑,更凸顯這是當今各國需重視並加強的目標之一。

 為此,許多先進國家開始正式成立衛生安全相關政府機構,以保障衛生威脅下之國家與人民的安全。英國於2021年4月首開先例,將其公共衛生部重整再造,設立英國衛生安全署(The UK Health Security Agency, UKHSA)同時強化其組織架構。UKHSA主要負責保護民眾免於傳染病、化學性、生物性、核輻射事故及其他健康威脅之影響,包含了PHEIC其中四大類,並將領導管理定於一尊,免去跨部會協調不彰之通病。英國衛生部部長漢考克(Matt Hancock)於UKHSA成立時,表示「希望署內的每位成員,無論何時皆準備好面對下次的大流行(pandemic)。」此外,美國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DHS)亦於2022年7月特別成立衛生安全辦公室(Office of Health Security)作為其主要醫療及公共衛生部門,申明衛生安全亦屬國家安全一部分。

我國有待整合的衛生安全單位

 反觀台灣目前的體制,我國PHEIC相關職掌分屬多個不同部會,如傳染病之預防與管制由衛福部疾管署負責;人畜共通傳染病由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與疾管署共同負責;食品安全由食藥署、疾管署及農委會負責;化學品事件涉及單位涵蓋勞動部、內政部、衛福部、環保署、經濟部、食藥署及農委會;核能輻射事件則由原能會主責。我國曾於2016年進行的自願性聯合外部評核(Joint External Evaluation, JEE),曾邀請國際專家客觀評估台灣能力,JEE為IHR監控及評估框架之一,該評核主要用以檢測國家預防、偵測及因應之核心公共衛生能力。報告指出,我國凡涉及跨機關與跨部門合作之項目評核分數皆屬低分,不足以達成IHR要求之某些國家核心能力,多項須強化之領域皆指出缺乏橫向協調、溝通與合作,其中亦建議建立單一平台整合各部會及單位資源狀況,或是成立單一國家協調單位,可助行政院將國內重大災害管理得更好。故筆者在此建議我國應設有一衛生安全專責單位作為領頭羊,對內可望在衝擊最少的情況下協助預防及因應衛生安全事件;對外可啟動國際雙邊與多邊之合作管道接軌,並與相關權責單位進行協調,更可進行衛生安全外交,宣示我國配合IHR共同護衛全球衛生安全的決心!

 今年就任的行政院院長陳建仁教授,為台灣史上第一個公共衛生專業學者擔任閣揆,現任副總統賴清德醫師亦曾取得哈佛大學公共衛生碩士,對於國家公共衛生領域是否有突破性的發展,以及指引國際衛生安全邁向更好的方向,吾輩期待甚高。大流行是讓我們重新審視衛生體系組織與架構之絕佳契機,成立一個衛生安全專責單位實屬迫切且必須,其功能不僅是降低民眾因傳染病導致的健康威脅,更包含保衛國家免於生物或化學等恐怖攻擊、國際危機引發之人類安全等更高層面的課題。應將其作為衛生安全體系的領導者,負責整合相關部會業務並將關注議題從傳染病防治,擴大到應對健康不平等,甚至是國家整體衛生安全。台灣應以衛生安全專責單位為對口,與先進國家交流並獲取相關資訊。藉由國家、區域網絡等多面向專業連結,向促進全球衛生治理與維護全人類健康邁進。

Editor’s Note: The views expressed in this publication are those of the authors and do not necessarily flect the policy or the position of the Prospect 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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