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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邱亞文(Betty Ya-wen Chiu) 國家衛生研究院衛生政策研究中心執行長
Published 2024/11/07

從第77屆WHA看WHO的改革良機

第77屆世界衛生大會於今年5月27日至6月1日在日內瓦舉行,臺灣亦持續爭取參與WHO及參加WHA。(圖片來源:https://ncdalliance.org/news-events/event/77th-session-of-world-health-assembly-wha77)

 

從第77屆WHA看WHO的改革良機

 

 

邱亞文

國家衛生研究院衛生政策研究中心執行長

 

 第77屆世界衛生大會(World Health Assembly, WHA)於今年5月27日至6月1日在日內瓦舉行,臺灣亦持續爭取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及參加WHA,國際夥伴支持聲浪於場內外均創新高,不僅我國11個友邦國於大會提出「邀請臺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大會」之提案,同時推派貝里斯、聖文森、聖露西亞及馬紹爾群島共四國的衛生部長於「總務委員會」及「全會」與中方及其扈從國家辯論;除此更有來自15個理念相近國家(包含:美、加、日、澳、英、法、德等國)及歐盟接連發言挺臺。而今年可謂我國衛福部及外交部在日內瓦舉辦場邊論壇最多的一年,包含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口腔健康司,以及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與知名國外組織(中美洲統合體、美國國際開發總署、世界兒童權利組織)等於大會期間共主辦九場論壇,積極展現投入全球衛生的誠意,但仍被WHA拒於門外。

全球衛生治理亟需重新審視和改進

 後疫情時代,全球衛生治理亟需重新審視和改進,且諸多國家對於WHO在新冠疫情大流行期間之應變能力,失望溢於言表。雖然於本次WHA中仍以推動全民健康覆蓋(Universal Health Coverage, UHC)、加強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s, PHEIC)之應對能力等作為討論事項,WHO卻頻頻強調「團結」(solidarity)之重要性,並呼籲各國及利害關係者須更多協作,以促進國際合作和資源共享。

 又由於《國際衛生條例(2005)》對於鞏固WHO之領導協調地位至關重要,故本次會議中亦加速通過其修正條文,如:(1)於現有的PHEIC上新增警示級別Pandemic Emergency,未來若發生大流行事件,可能由WHO 幹事長頒布強度更高的Pandemic Emergency;(2)為配合Pandemic Emergency條文化,《國際衛生條例(2005)》更進一步強化以WHO為中心的大流行治理機制,賦予WHO在大流行期間有明確地法律授權依據,作為協調全球醫藥品供應鏈取得與分配之核心角色。反觀已商討數年的《大流行病協定》卻因政府間談判小組內部對於諸多條文(如:病原體取得與分享機制、技術轉讓、智慧財產權等公平性問題)無法達成共識,陷於北南角力持續拉扯,預計延後至明(2025)年WHA前再次提出草案。兩相對比之下,WHO急欲鞏固主導權之心昭然若揭。

WHO不應錯誤解讀2758號決議文

 WHO的地位在新冠疫情期間經歷重大挑戰和變化,諸多世界強國對於其領導力早已出現嚴重質疑,例如2020年7月,美國前總統川普悍然宣布美國退出WHO一事,他指責WHO在應對新冠疫情中未能及時作出反應,以及對中國的偏袒導致疫情的嚴重性被低估。同樣,聯合國也遇到巨大的挑戰,歷經多個會員國欠繳會費、財務危機,無法妥善因應烏俄戰爭等備受責難;顯示聯合國體系之威信並非不可撼動。美國前駐聯合國常任大使海莉(Nikki Haley)於今年8月23日受訪時,重申支持臺灣以正式會員資格加入聯合國,建議臺美一起要求聯合國針對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舉行聽證會;我國外交部亦嚴正重申,該決議文只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不但未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體系代表臺灣,更從未提及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也就是說WHO依此聯合國在1971年通過的2758號決議文,進而在1972年的WHA通過之25.1號決議文,其真正意涵也有重新檢討之必要,WHO不應錯誤解讀決議文,一再拒絕如臺灣這樣堅強的國際衛生夥伴。

 WHO憲章(Constitution of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中將健康視為基本人權之一,且不因政治、種族、宗教、信仰、社會經濟地位等而有所差別。百年一遇的疫情使各國要求WHO的改革聲浪日益增強,但亦是WHO重整形象的良機。此處大膽建議,若WHO欲贏回其在全球衛生治理場域中的公信力,力挽狂瀾,不能僅靠透過幾項國際衛生條例之修正條文,而是應要深刻體認「不遺漏任何人」(Leave no one behind)的真諦,以實際行動改革,接納臺灣。臺灣長久以來的訴求僅不過是能公平參與到全球衛生治理框架中,透過發揮我國醫療衛生和資通訊科技兩大強項為全球衛生進一步的發展帶來實質改善,並為全人類的健康平權與福祉做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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