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景基金會

  • 陳尚懋(Shangmao Chen) 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教授
Published 2022/10/12

當前泰國政局變動與未來之發展

根據2017年的泰國新憲法規定,總理任期不得超過八年,然而泰國總理巴育(Prayut Chan-O-Cha)於2014年發動政變後,即實際掌握政權至今。
(圖片來源:https://www.csis.org/analysis/prime-minister-prayuth-chan-ochas-visit-washington-)


當前泰國政局變動與未來之發展


陳尚懋
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教授兼國際長
 

 根據2017年的泰國新憲法第158條與170條規定,總理任期不得超過八年,而泰國總理巴育(Prayut Chan-O-Cha)於2014年5月22日發動軍事政變,廢止先前2007年的泰國憲法,並成立國家和平秩序維護委員會(National Council for Peace and Order, NCPO)接管政權。而後於2014年7月23日公布全文共48條的2014年臨時憲法,據此於8月25日接受泰皇任命出任總理,至今執政超過規定的八年,仍不願意交出政權。反對派170位國會議員因而申請釋憲,憲法法庭於8月24日開庭決議受理續審,並以5比4的表決結果,裁定巴育暫停總理職務,由同樣軍方出身的副總理巴逸暫代。

 然憲法法庭經過9月8日與14日兩次會議審理,相當果決於9月30日進行宣判,最終以6比3的表決結果,認定巴育的任期應由新憲法修正通過後的2017年4月6日開始算起,因此將可續任總理至2025年4月5日(若其能贏得下屆大選)。判決一出,部份學生運動團體隨即在曼谷街頭發動抗議,表達對憲法法庭判決的不滿,泰國政局再次出現動盪。

巴育政權下的高壓統治

 事實上,巴育總理自2014年發動政變後,即實際掌握政權,為順利控制政局,特別在臨時憲法第44條中寫入:政府領導人可以發布命令以推動任何領域的改革,或壓制危及國家安全及秩序的行為,並具有行政和立法上的效力,巴育總理即利用此一條款與備受爭議的刑法第112條藐視皇室罪、刑法第116條煽動叛亂罪等惡法進行高壓統治。一方面藉此推動遭受阻礙之相關政策,例如:曾發布命令強勢推動中泰高鐵工程的推進;另一方面藉此要求異議份子前去政府進行報到與說明,達成寒蟬效應,間接導致許多知識份子失望出走或「被消失」。

 其後隨著2020年2月的未來前進黨(Future Forward Party, FFP)被解散,以及後續政府防疫失控,引爆多波學生運動,要求進行修憲與皇室等改革訴求,並希望能終止軍人從政。但從9月30日憲法法庭的判決,可以看出泰國保守勢力的網路皇權(Network Monarchy)結構,包括:皇室、軍方、司法與官僚體制等,在巴育總理這八年的執政下依舊穩固,足以抵抗一切的民主派反撲勢力,泰國被捲入第三波獨裁化的浪潮中,也讓人對於泰國的民主不免感到憂心。

泰國民主道路之期許及展望

 從先前曼谷市長的選舉可以看出,查察(Chadchart Sittipunt)以囊括過半選票獲勝關鍵在於年輕選民的支持,由此也可了解泰國年輕世代期待的是能做事,而不是只會用高壓統治或是取巧手段贏得政權的政治人物。若按照既有時程,泰國應於明年初舉行大選,我們衷心盼望執政當局能制訂令所有選民信服的遊戲規則,舉行一場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同時,也希望泰國的一般大眾與政治菁英可以更加尊重憲政主義(constitutionalism)的實踐,儘速讓泰國重回民主的道路,避免泰國不斷陷入惡性循環的泥沼之中。

編按: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遠景基金會之政策及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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