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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若蘭(Jolan Hsieh) 東華大學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教授暨台灣安保協會理事長
Published 2023/06/02

借鏡國際制定邁向和解共榮之政策

台灣因應轉型正義聲浪以及「族群主流化」、「全民原教」的概念,將原住民族語言與文化作為基本素養推展。(圖片來源:https://www.ner.gov.tw/news/63f05a45c67f8a000801499c)

 

借鏡國際制定邁向和解共榮之政策

 

謝若蘭
東華大學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教授
台灣安保協會理事長

 
 有關近期台中一中園遊會所引爆的「烯環鈉」設計主題事件,加上長期以來政治人物、媒體與公共人物的不當言語,傳達了各種族群偏見與歧視,尤其在數位時代下造成了更多元層次的霸凌與傳播。教育體制與大環境無法提供社會大眾適切、完整的機會與管道來認識台灣原住民族文化,導致文化敏感度普遍偏低,文化錯置、微歧視等情況屢見不鮮,而近期相關事件所引起的關切,讓「反歧視法」或是「平權法」、「全民原教」等聲浪再次被提起。更進一步說,透過政策制定與教育著手的必要性與急迫性更加可見,而「全民原教」、「轉型正義教育」、「族群主流化」三個面向的思維在政策推動上應該互相連動。

族群「和解共榮」的國際借鏡

 為能正視台灣社會的需求,台灣解嚴後帶動了社會改革聲浪,包含原住民族以正名、自治、土地為主軸的運動,並結合當時被稱為「黨外」的力量積極推動修憲。舉例來說,憲法層次上的「山胞」正名為「原住民」(1994年)到「原住民族」(1997年),以及陳水扁總統執政時代所提出的「新夥伴關係」,蔡英文總統2016年在總統府設立「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下稱原轉會)設立,均與國際上的原住民族權利運動訴求相呼應,在某個程度上均代表著台灣從單一獨裁政權轉化為民主人權國家的進程。

 原轉會設立了土地、歷史、文化、語言、和解五個任務小組。其中,和解小組經過兩屆四年的台灣各原住民族的和解習慣調查,搭配原轉巡講講座,並且透過加拿大、紐西蘭等國的政策借鏡,建立「釐清真相、社會溝通、政策建議」為主軸,持續療癒歷史創傷,進而邁向族群共榮的願景。而現階段由文化部接下和解小組任務,持續先前原轉會和解小組所進行的國外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論述及相關和解經驗議題之歸納,達成借鏡國際並與國內現況接軌的任務。

 除此之外,國立史前文化博物館在國家轉型正義的思維下,啟動專家諮詢,重置以原住民族主體視野出發的「南島廳」與「史前史廳」常設展;而國家人權博物館為籌辦2023-24年國際與臺灣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及和解議題經驗之交流論壇,規劃結合台灣經驗進行分享交流,更進一步將相關成果落實於博物館所應達到之展示、教育、溝通等功能。

透過「教育」進行翻轉與深耕

 因應轉型正義聲浪以及「族群主流化」、「全民原教」的概念,將原住民族語言與文化當作基本素養推展,並配合《原住民族基本法》、《原住民族教育法》、《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國家語言發展法》,將「多元文化觀點、增進族群間了解及尊重」之理念融入義務教育,促進台灣整體大眾對原住民族文化的理解,進而產生社會的多元包容(social inclusion)。

 有感於原住民族教育在台灣轉型正義聲浪中的「主流化」過程,各層級的政策協力,並非毫無進展。舉例來說,立法委員吳玉琴根據2017年立法院審議《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之附帶決議會同國教署,經過繁複的會議討論與溝通後,委託執行團隊規劃辦理「認識臺灣原住民族語言與文化試辦課程」計畫,藉此落實在轉型正義架構下的「全民原教」與「族群主流化」政策。

 然而,透過教育翻轉需要長久的時間,並需要隨時進行多方評估與彈性調整。以台灣為例,性平教育、人權教育、環境教育等,在台灣長達至少30年的政策引導下,在教育中著手進行性平、人權、環境的意識建構,並有相關的法律配套依據,才漸漸看到相關意識建構的進展,但仍有諸多的推進空間。

 性別、人權、環境等議題,具有人口「多數」的支持,相較之下,「原住民族」議題的推動因為是人口的「少數」,常常僅停留於道德層次上,因此在推動與落實上更具高度挑戰,必須要找到更多的支撐力道,包含國家領導者與公、私部門具有善治(good governance)的意識,以多面向且具深度的思維,正視「邁向和解共榮的族群主流化」,將訴諸道德的理念轉化為可落實的政策。

將「道德理念」轉化為「政策落實」之建議

 族群事務需要跨族群、跨機關相互對話與參照,才能持續凝聚民主共同體,因此,應該透過行政院「人權與轉型正義處」進行深度與廣度兼具的法制化過程,繼續推動行政院於2018年通過的《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權利回復條例》草案,並參考紐西蘭、加拿大等國經驗,立法設置「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基金會」專責真相與和解工作,制定並公布「族群主流化政策綱領」暨執行檢核機制。

 強化國家「促進轉型正義」政策有其必要性,以基金會或是專責單位的形式進行,可以更加專業、常態化地推動釐清真相、社會溝通、邁向和解等的長期社會工程,並做為台灣向國際發聲,呈現原住民族歷史、文化與當代課題的第二軌外交平台。加上持續穩定的專業人力、推動國際交流與跨國原住民族人才培力,將有利於呈現更具包容性的台灣民主與人權發展。

 除此之外,有鑑於歧視具有多重樣態,也會因性別、族群、階級、年齡、身心障礙等因素而疊加,並在網路平台上變本加厲傳播,應推動符合國際人權公約標準、綜合性的《平等法》,並搭配數位識讀素養教育,落實國際人權公約審查機制,以宣示捍衛多元平權價值、消除數位時代下歧視言論與網路霸凌的決心。建議透過國家報告與國際審查機制,持續落實已簽署之兩公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等聯合國重要國際人權公約,並積極主動簽署《原住民族權利宣言》(UNDRIP)及《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n the Protection and Promotion of the Diversity of CUltgureal Expression)等公約,以彰顯在族群平等工作上符合世界民主與人權潮流之核心價值,以及國內法制定與落實的決心。

Editor’s Note: The views expressed in this publication are those of the authors and do not necessarily flect the policy or the position of the Prospect 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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