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景基金會

Published 2020/09/21

「港版國安法之影響」座談會紀要

本會8月「港版國安法之影響」座談會紀要。

一、  「港版國安法」對香港政治之影響

(一)   2019年底區議會選舉民主派大勝或為北京決定制定「港版國安法」之轉折點:2019年反送中抗爭期間即有傳言中國欲制定「港版國安法」,惟當時外界研判應為威嚇效果而不會有實際作為。然2019年11月北京政府誤判情勢未接受建制派建議延後區議會選舉,選舉結果民主陣營大勝,敲響中國警鐘,北京隨即指派駱惠寧接任中聯辦主任,夏寶龍接任港澳辦主任,逮捕民主派人士及港澳辦,透過中聯辦批鬥議員郭榮鏗,反映中國已不信任香港本地官員,中國人大常委會遂在今(2020)年6月通過「港版國安法」。

(二)   香港民主派分裂不利國際社會介入香港議題:香港特首林鄭月娥7月底宣布香港立法會選舉因疫情延後一年,中國人大常委會緊接於本(8)月11日決定,香港本屆立法會在9月30日後繼續履行職責,期限不少於1年,判未來立法會恢復選舉之可能性低。民主派議員對是否接受延任尚無共識,部分民主派議員已表態反對延任,民主派分裂除影響其在立法會之影響力外,港人在街頭抗爭衝突情況亦可能隨之減少,致國際社會缺乏介入香港議題理由。

(三)   判香港立法會依基本法自行制定國安法之邊際效應低:中國人大今(2020)年5月通過「港版國安法」後,曾強調香港立法會仍應依基本法第23條規定完成其立法責任,未來雖無法排除香港臨時立法會完成此程序之可能性,惟北京之「港版國安法」已立,且港府亦已據此執行逮捕行動,嚇阻效果達成,臨時立法會在不牴觸北京之「港版國安法」前提下,提出香港自身之國安法邊際效應低,且若民眾對國安法有任何不滿恐怪罪於本屆立法會占多數之建制派議員。

(四)   港警在香港區議會選舉後因應街頭抗爭之策略改變,致街頭民眾難以集結:香港警務處處長自去(2019)年11月19日由鄧炳強接任,此人事調動係因原處長盧偉聰屆齡退休,並無其他政治因素;惟自去年12月香港區議會選舉結束後,港警改變應對街頭抗爭之策略,不再採取原本先於街頭待命,後逮捕抗爭民眾之模式,改為事先蒐集情報,直接於集結點部署警力,致街頭活動難以集結,衝擊港人抗爭士氣。

二、  「港版國安法」對香港經濟之影響

(一)   香港近年金融表現未受政治動盪波及,中企依賴香港集資更甚以往:香港歷經2014年雨傘革命及2019年反送中運動等動盪,惟其金融表現不受影響,根據2019年初之統計,香港證券交易所之交易量位居全球第4,加上在香港上市之企業數量自2016年起連年攀升,顯示香港之股票及金融業務並未受到太多影響,其中中資企業在港上市增幅較以往增加,反映中國企業十分依賴香港集資;且為加快上市時程,中企甚至直接與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聯繫,盼由李小加向監理部門施壓,確保順利上市。

(二)   習近平盼香港成為政治沉默之金融據點,惟港人難以接受:香港係外資及國際金融人才集結重鎮,加上基礎建設良好,係中國十分依賴之金融據點,惟習近平盼香港作為重要金融據點之外,在政治上不要有其他訴求,以免破壞中國國際形象,同時不希望其政敵藏匿於香港影響北京政局,故習氏對港政策係持續緊縮,無喘息空間,惟港人無法接受北京政府對香港之安排,致香港情勢動盪。

三、  國際反應及香港抗爭情勢面臨之挑戰及未來走向

(一)   美國盼藉反制措施放慢中國改變香港之速度:以往中國並未因在東海或南海之強硬作為付出代價,現中國欲快速改變香港,美國利用各項反制作為制裁中國,盼拖延中國改變香港之計畫,甚至藉此影響習近平政權。

(二)   香港社會運動缺乏中央組織及資金運作致難提供制裁名單予國際社會:美國雖已宣布制裁中港官員,英國亦有國會議員提議制裁香港官員,惟在香港社會運動多由個人發起、缺乏資金及中央機制化運作的前提下,未來香港是否可提供國際社會更有效之制裁名單恐有其侷限。

(三)   不排除香港再有大型抗爭活動,惟須醞釀期及裡應外合:自2014年雨傘革命後,民主派面臨4年低潮,直至反送中議題才再次帶起香港抗爭浪潮;然香港現階段抗爭在港警強力執法下再次陷入低潮,未來雖不排除再有大型抗爭活動之可能,惟考量當前氛圍或需醞釀期,及香港內部與國際社會之裡應外合,始可能再次帶動社會抗爭。

(四)   香港抗爭人士若具議員身分進行遊說較有成效:日前傳出目前人在英國的前香港議員羅冠聰有意籌組流亡議會,判係因羅氏曾擔任議員具代表性,渠對國際社會發聲遊說較未曾擔任公職的黃之鋒等人更為有效。判若前任或現任議員參與流亡議會或議政平臺將更具遊說正當性;惟羅氏是否籌組流亡議會仍待查證,至於議政平臺則尚未被香港主流民意接受。

編按: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遠景基金會之政策及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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